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维护校园春季消防安全,学校决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4月25—30日
二、排查重点
各单位辖区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各部位安全责任人落实情况;各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幼儿园、商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科学会堂、实验室、车库等重点部位的室内、建筑附着物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情况;消防安全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畅通情况。
三、排查方法
各单位要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成立排查组,对本单位所属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学校安委会将对各单位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排查要求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要动员组织相关力量和人员采取地毯式、全覆盖排查的方式,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工作部署和排查过程要做好记录,留存材料。
在江南校区有分支机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前往排查;附属中学(艺术学校)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产业处要统筹做好家属区、阿城分校区、万家农场等部位排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本单位所属办公、教学、实验场所、公共区域均要设立安全责任人。
(三)建立台账、狠抓整改
此次排查要彻底摸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级分类,形成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责任人员,实行销号闭环管理。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现场进行整改,对无法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安排专人看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防止安全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五、材料上报
各单位要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包括现场已整改完毕的)详细记录,于4月30日15时前将本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简要情况、排查记录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安委会办公室(保卫处)。如有在排查记录中无法列明的问题,例如责任暂不明晰的公共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应单独上报问题说明;排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除消防安全以外的其他安全隐患须一并上报。
安委办联系人:宋庆春,联系电话:88060201(江北校区);任重尧,联系电话:88067525(江南校区)。
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docx
哈师大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