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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动用明火、电焊消防安全管理提示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近年来,在学校建设和生产作业中,电焊作业日益频繁,电焊作业作为一项明火作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而作业现场电焊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或从高空掉落焊渣,极易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会引起爆炸。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就是典型的施工电焊作业时产生的火花引燃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为吸取事故经验教训、规范临时动用明火、电焊消防安全管理,特提示如下:

一、校园内动用明火、电焊要做到“七不、五要、一清”。

“七不”:1.动火申请没有批准不动火、不动焊;2.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等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未排除残存液质不动火;5.凡盛装过有受热膨胀、爆炸危险的气体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和其他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五要”:1.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人;2.动火中引起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和扑救;3.动火人员尤其是电焊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5.施工现场要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

二、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加强作业时监督管理。

凡在校园内改建、扩建、装修等施工工程,需要动用明火、电焊作业,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具体流程为:

1.学校施工主管部门下载审批表并如实填写;

2.由部门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盖章后,到学校保卫处防火管理科进行审批备案,签订安全责任书;

3.施工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进行作业安全管理。

4.对未按规定擅自动用明火、电焊作业,学校将按

照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内容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事故的追究其刑事责

附件:校园内动用明火、动焊作业审批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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