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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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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哈尔滨师范大学“4.17”消防 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2023417日是哈尔滨市第40个消防宣传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积极推进新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学校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4.17”消防安全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活动主题

  生命安全至上,消防志愿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17日

三、活动主体

全校各二级管理单位

四、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以下“七个一”活动:

(一)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专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存在的风险点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专题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开展工作。

(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集中开展由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联合制定《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的宣传橱窗、LED屏、微信平台、板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在校园形成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所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为主题培训学习,充分认识到火灾事故对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要让广大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熟知“四懂、四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等常识学习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的本领,留心消除火灾隐患的意识。

(四)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广大师生的自防自救和应急逃生的能力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

(五)开展一次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一次风险全面排查工作,排查重点为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办公教学场所及宿舍安全用电情况、电气仪器设备管理情况、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情况等。对查出的风险隐患应当场整改清除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派专人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和期限,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上报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开展一次风险隐患信息征集活动。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广泛征集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和问题隐患,各单位隐患信息汇总后逐一现场核实,能消除的立即消除,不能整改消除的要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七)开展一次消防志愿服务活动要组织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学生消防志愿者积极开展义务消防队灭火演练志愿者宣传活动,切实发挥义务消防队和学生消防志愿者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各单位指派专人积极组织开展4.17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科学筹划,精心组织。要根据单位实际,科学制订活动计划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方式不作具体规定但普及率须达到100%。

分类归档,及时上报。各单位须将活动计划方案、活动开展、培训演练、风险排查、风险隐患信息征集及隐患治理情况,分类归档,及时完善安全工作档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推动落实,加强指导。消防培训、应急演练过程中如需协助指导请提前与保卫处防火管理科联系。江南校区:赵军88067525江北校区:刘明宇88060121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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