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学校印发了《哈尔滨师范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该办法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环境,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学生、进校服务人员等在校园内使用私人电动车的车主尽快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电动车号牌,保卫处将于4月中旬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未取得有效电动车号牌和未在保卫处登记备案的电动车将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一、纳入电动车管理的车辆类型
电动车类型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均需要进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驱动装置的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
低速电动车是指符合国家限定低速标准,由电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能量储存系统的汽车。
二、电动车号牌申请及办理流程
1.关注黑龙江省交警公众号,点击电动车、点击我的、填写身份信息。
2.仔细阅读告知内容并确认阅读理解选择二轮、三轮、四轮进行办理,点击“扫合格证二维码”,选择使用相机对准合格证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如果正确扫描,相关车辆信息将自动填写。
3.拍摄合格证照片、左后45°照片、车辆整车编码后点击“下一步”,在整车编码的输入框输入整车编码,点击放大镜可查询出车的信息。(当光标到整车编码输入框时会提示找不到整车编码时的处理方法)
4.选择地市、区县、街道输入详细地址采集身份证图后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后签字点击“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选择上牌点及时间,生成取牌二维码后到指定网点上牌。(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在公众号查看自己登记的车辆并选择上牌点和时间,如果所在区域上牌点人数已满,需另行选择上牌点或时间)
望周知。
哈尔滨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