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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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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当前已进入春季防火关键期,经巡查发现,部分楼宇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封闭堵塞、公共区域长期存放易燃物品擅自隔断消防空间挪作他用以及室外车辆物品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救援空间作业等行为,人为导致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空间被占极大影响迟滞师生员工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工作有较大消防安全隐患。为切实消除隐患,有效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清除影响迟滞人员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一切隐患、问题,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校园内所有建筑的安全出口、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建筑内公共空间、公寓、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车通道及空间作业面。

三、整治步骤:

各单位自检自查阶段:43日起至415

此阶段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各类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公共空间及室外消防车通道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重点为:一是彻底消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封闭堵塞占用行为,如出口上锁封闭、通道物品堵塞、走廊堆放办公桌椅等;二是消除公共区域可燃杂物。要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疏散楼梯下方空间、一楼大厅、电井水井网络井、卫生间以及电梯前方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按期清除此区域的宣传展板、废旧办公桌椅、清扫工具、纸箱书籍塑料制品等各类物品;三是恢复改扩建的消防空间。对擅自圈用楼梯下方、电梯前侧及楼群连接处的消防空间改建扩建用于办公室、休息室、运动场所或物品仓库的,须恢复建筑原有结构。四是恢复防火门的使用功能。对为方便出行,擅自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或用物品掩住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必须立即恢复防火门的防火分区功能。严禁擅自将安全出口的防火门上锁封闭或用桌椅等大型物件遮挡。

(二)集中整治阶段:415日起至425

学校组织保卫、国资、教务、产业、后勤等部门对未进行清理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家具、设备等由国资处收回集中处理,其他无主物品按废品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425--长期

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长期对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人和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消防通道隐患消除工作。

2.学校不配合、拒不清除的,学校安委会将约谈相关责任人,责成限期整改

3. 保卫处防火科联系人:李长海  联系电话:88060121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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