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级新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升本学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属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明确:自2024年起,黑龙江省籍新生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外省考生落户时需提供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原件,迁移证或户口本右上角空白处(用铅笔)标注:所在学院、所学专业、身高、血型、婚姻状况、联系电话、父亲和母亲姓名。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4.以光盘存储电子版免冠照片(背景白色),照片名称编辑“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存储大小不能超过30KB。
三、办理要求
1.各学院由辅导员统一收取落户新生提交材料,并填写《2024级学生落户登记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2.办理地点及联系人:江北校区所在学院到保卫处户籍室(保卫处二楼206室)办理,联系人张老师,88060191;江南校区所在学院到保卫处江南校区保卫科101室办理,联系人任老师,88067426。
3.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结束。
附件:2024级新生落户登记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