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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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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护航亚冬”百日攻坚行动和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高度视寒假期间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传达落实学校假期工作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对假期安全工作进行再要求、再部署,特别是针对本单位的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管控。

二是要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工作。要充分利用放假前的有效时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关注留校师生员工办公科研、生产生活场所,重点检查消防、燃气、电气、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防盗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全力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存在的隐患在未完成整改前要采取严密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可控

三是要开展广泛的安全教育结合寒假的时间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面向师生开展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注安全、参与安全,保障个人生命财产。特别针对假期留校开展科研和志愿服务的学生,要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是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落实火灾事故、极寒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信息畅通人员第一时间到位房间第一时间打开,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各单位需确定寒假期间突发事件紧急联系人,并于202518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学校保卫处。

是要做好假期施工安全管寒假期间如有室外施工工程室内装饰装修项目的,应向学校保卫处备案,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管理,特别是涉及动用明火、电焊作业,须严格要求审核报备。(具体流程和表格可到保卫处网站查阅下载)

六是要配合做好各教学楼封闭管工作寒假期间各教学楼实行封闭管理,行政办公人员有工作任务的,可出示工作证件正常出入。如有教学、科研、实验等活动,需提前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封楼期间用房备案表》,并于20251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送保卫处报备。(具体表格可到保卫处网站查阅下载)

七是要做好假期值班值宿工作提醒提示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值宿相关规定,认真参加假期值班值宿工作,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协助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漏岗、脱岗。

保卫处联系人:

江北校区 李长海,电话13945633579

江南校区 任重尧,电话88067426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27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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