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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明火电焊作业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     作者:防火管理科

一、动用明火、电焊施工作业的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保卫处网站下载《哈尔滨师范大学动用明火、电焊作业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二、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防范措施及施工作业人员的资质(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责任人签字盖章。

三、施工工程负责人持《哈尔滨师范大学用明火、电焊作业审批表》,携带作业人身份证、特种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校区保卫处防火管理科办理审批手续。

四、施工工程负责人签订《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内施工安全责任书》

五、保卫处审批后,指派专人查看作业环境,落实防范措施,合格后出具施工作业证明

六、联系方式

     江南一校区保卫科101室     电话:88067426

     江南二校区保卫科105室     电话:82130816

     江北校区防火管理科212室   电话:880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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