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
1.《哈尔滨师范大学建筑装修工程消防安全备案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施工人员统计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内施工安全责任书》
如工程需要动用明火或电焊作业,需下载《动用明火、电焊焊作业审批表》。
二、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需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建筑装修工程消防安全备案表》相关内容后盖章。
三、施工负责人需对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责任人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施工人员统计表,携带工程相关材料到到相应校区保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四、相关材料包括:
1.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2.施工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施工现场平面图、消防设计图纸等有关材料;
3.施工单位人员统计表及人员证件复印件、车辆情况等相关材料。
五、保卫部门查验相关材料合格后,指派专人查看施工现场,符合审批条件后办理施工证明。
六、施工单位进场后需将施工证明出示安保人员查验。
七、联系方式
江南一校区保卫科101室 电话:88067426
江南二校区保卫科105室 电话:82130816
江北校区防火管理科212室 电话:8806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