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需按照表格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认真阅读承诺内容并本人亲笔签字;
二、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报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三、正式在编职工应提供工作证、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四、聘任制职工应提供聘用合同(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聘用证明材料)、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五、如是职工配偶名下车辆,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六、办理单位:保卫处综合科
办理地点:保卫处二楼206室
办理电话:88060191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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