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bwclogo2.png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     作者:综合科

一、办理户口迁入流程

1. 外省迁入我校需要落户的学生需提供

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在原件右上角用铅笔标注: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联系方式)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版照片刻光盘(照片背景为白色、存储大小不超过30kb交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将相关材料统一交由保卫处。保卫处到辖区派出所申报集体户口。

2. 本省迁入我校需要落户的学生需提供

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交学院辅导员,由学院辅导员将相关材料统一交由保卫处。保卫处到辖区派出所申报集体户口。

二、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1. 户口已经落到我校的毕业生,离校前需向保卫处提供户口迁移地址。未提供户口迁移地址的,户口迁出时迁移地址将默认为原户籍迁入地址。保卫处在所有户口迁移手续完成后,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到保卫处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生到本学院领取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户口迁移证显示迁移地址落户即可。

2. 户口已经落到我校的并申请退学的学生,需持学生工作处开具的《退学证明》,到保卫处开具常住人口登记表,本人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退学学生户口一律迁回原籍。

三、户口迁移证补办流程

户口迁移证丢失,本人需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开具未落户证明,并由本单位(学院)开具证明材料到学校保卫处加盖公章,或领取集体户口卡到辖区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版权声明:哈尔滨师范大学保卫处版权所有

服务时间:8:30 - 16:30

联系电话:0451- 8806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