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户口迁入流程
1. 外省迁入我校需要落户的学生需提供:
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在原件右上角用铅笔标注: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联系方式)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版照片刻光盘(照片背景为白色、存储大小不超过30kb)。交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将相关材料统一交由保卫处。保卫处到辖区派出所申报集体户口。
2. 本省迁入我校需要落户的学生需提供:
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交学院辅导员,由学院辅导员将相关材料统一交由保卫处。保卫处到辖区派出所申报集体户口。
二、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1. 户口已经落到我校的毕业生,离校前需向保卫处提供户口迁移地址。未提供户口迁移地址的,户口迁出时迁移地址将默认为原户籍迁入地址。保卫处在所有户口迁移手续完成后,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到保卫处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生到本学院领取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户口迁移证显示迁移地址落户即可。
2. 户口已经落到我校的并申请退学的学生,需持学生工作处开具的《退学证明》,到保卫处开具常住人口登记表,本人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退学学生户口一律迁回原籍。
三、户口迁移证补办流程
户口迁移证丢失,本人需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开具未落户证明,并由本单位(学院)开具证明材料到学校保卫处加盖公章,或领取集体户口卡到辖区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