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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调阅申请
发布时间:2024-03-18     来源:     作者:治安管理科

一、查询监控录像需由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监控调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细填写需要调取录像的时间、地点、申请事由等内容。  

二、教职工申请调阅监控的应由本人持教工卡或学院证明,并填写《申请表》。

三、在校学生申请调阅监控的应由辅导员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所在学院盖章。

四、公安或司法机关来我校调取监控录像,需出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信函,案件办理人工作证,并填写《申请表》。

五、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由保卫处值班干警或治安科签字确认后方可查阅监控信息。

六、如确需拷贝监控录像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非公安或司法机关,其他单位、个人严禁拷贝监控录像;

   2拷贝监控录像需出示介绍信或证明信函,案件办理人工作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监控指挥中心录像拷贝记录表》

七、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202431日起实施。

哈尔滨师范大学视频监控调阅申请表详见附件

注:此表格一式两份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版权声明:哈尔滨师范大学保卫处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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